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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党委宣传部 摄影: 编辑:范君彦 审核:叶同春 来源:党委宣传部 时间:2023-10-30 浏览:
全校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宣传物管理,美化校园环境,根据2023年第9次党政联席会精神,现将《武汉学院校内宣传物管理规定(试行)》(武院党字〔2019〕41号)作补充规定,主要是针对校园内桁架搭建事宜,作出相关规定:
一、桁架搭建范围
(一)校级及以上重大活动、各二级单位对校外展示的大型活动可申请搭建桁架。
(二)校级一般活动、各二级单位一般活动,不得搭建大型桁架。活动信息采用校内多媒体宣传平台(包括学校官网通知公告、微信公众号、LED屏、滚动宣传栏、易拉宝等)发布。
二、桁架搭建审批程序
所有桁架搭建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党委宣传部提交申请表(见附件)。未经审批随意搭建使用者,一经发现,由党委宣传部知会后勤保障处拆除,并对相关单位追责。
以上规定自通知发布日起执行。
党委宣传部
2023年10月30日
武汉学院校内活动宣传申请表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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