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人物名片】周萍,女,中共党员,法学博士在读,副教授,现任法学院副院长。主编教材1部,参编教材5部,主持校级课题3项。曾荣获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、武汉学院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一等奖。分别于2012年、2015年、2018年、2022年四度荣获“陈一丹奖教奖学金”。
深耕教学
2006年,研究生毕业的周萍入职武汉学院。17年来,她始终扎根在教学一线,即使是担任了法学院副院长,她的教学工作量也没有减少,不仅主教《法理学》、《中国法律史》、《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》等专业基础课,同时还主动承担《解行中国》、《法治中国》等校本特色课程的教学。她把这份坚守,归功于对教学工作的热爱。
生活中的周萍,说话轻声细语,可一旦站上讲台,她仿佛全身的能量都被激活,声音也变得更加高亢。“课堂上,如果我讲的一个知识点,得到了学生的反馈,我内心会特别的满足,这可能就是作为一个老师特有的职业幸福感吧!”周萍谈道。
周萍坚信,任何一件事情,只要踏实去做,就一定会有回报,她在课堂上付出也一样。多年来,周萍的课堂深受学生的喜欢,学生综合评教长期保持在学院前10%,连续三学年六学期荣获校级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优秀教师。并于2012年和2015年获陈一丹奖教奖学金“教师典范奖”,2018年获“科研贡献奖”,2022年获“教育贡献奖”。
周萍作为教师代表在陈一丹奖教奖学金颁奖典礼上发言
潜心教改
“法学教育的关键在于人才培养的职业定位,以及法学理论知识的实践能力转化。培养法科生的法学实践能力是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的核心要求。”近年来,周萍一直致力于“法学实践教学的创新与实践”。
由她主导创建的“234”法学实践性课程教学体系,改变了实践课依附理论课的局面,将原本的实践课时整合成几门独立开设的实践课,将基础技能训练、专业综合训练、综合实战训练相结合,贯穿四年八个学期,真正实现了理论学习与实践育人深度融合。
2020年,经武汉市司法局批准,我校挂牌成立了武汉法律援助中心武汉学院工作站,这是由周萍牵头的法学院实践教学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。工作站兼具实践教学和社会服务双重职能,给需要的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,也为学生创造一个真实的法务实操平台。学生在“双师型教师”的带领下,公开接受各类法律咨询,接受武汉市法律援助中心委派,提供法律援助。截至目前,学生已经参与办结真实案件10余起。无独有偶,周萍还开创了“教学合伙人”制度,聘请律师、法官、检察官等法务人士参与协同育人,每个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,提供不同的教学资源,参与到教学的不同环节中。
实践教学改革的成果直接体现在学生的实习和就业中,近年,我校法学院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%左右,其中80%以上的毕业生从事法学相关工作,高质量就业率逐年上升。毕业生在工作和实习过程广受用人单位好评,有的学生实习结束后,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;还有的律所,一次性聘用了5名我校法学毕业生。
周萍在首届法学实践教学论坛会议上讲话
爱生如子
在周萍眼中,她与学生的关系,至少包括三重。一是把学生当“孩子”,“我们的学生,虽说大多已经成年,但是他们的价值观还尚未成熟,老师需要做的,是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,给予他们足够的耐心、包容和引导,其余的就是静待花开。”二是把学生当“同伴”或是“合作者”,她认为优质的课堂教学,是由师生“共同生成”的,教学的过程也是师生共同成长的过程,正所谓“教学相长”。三是把学生当“朋友”,她很欣慰经常有学生把个人学习、生活甚至是情感上的困惑与她分享,她会耐心的与学生交流,并表示自己非常珍视这份来自学生的信任。
作为老师,除了传授知识,还要在学生需要的时候给他们一些精神上的支撑。周萍提到曾经有一个学生,高中毕业于名校,但因个人和家庭的原因,高考分数只上了我校法学专科线,在与学生的交流中她发现,这个学生被骄傲、敏感、自卑的情绪裹挟着。后来周萍时不时的鼓励他,让学生重新树立目标,经过几年的努力,最终考上了研究生。“回想起来,我其实并没有给他什么实质性的帮助,只是在他需要的时候多了一份耐心,在他可能要下坠的过程中托了他一下。”周萍说。